# 1131203B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平鎮區1895乙未保台紀念公園遊客服務中心委託經營管理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決標日:114/05/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梅蘭竹菊文化創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0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990,000
決標折數
121.2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郭姵吟(業務主辦)/王湘婷(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3)4572105#2384/2601
機關代碼 3.80.53
單位名稱 農經課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聯絡人 郭姵吟(業務主辦)/王湘婷(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3)4572105#2384/2601
傳真號碼 (03)4577043
電子郵件信箱 10010798@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契約期滿,乙方欲繼續使用者,經機關評鑑良好,機關保留同意原廠商續約的權利。 (2) 前項續約期間為4年,以原契約條件續約,並以1次為限。 (3) 後續擴充金額預估為新臺幣78萬9,308元。(續約係以原契約價金核算權利金,如果決標金額高於98萬6,635元,則後續擴充金額高於78萬9,308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12 17:00
開標時間 114/05/13 09:3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三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如期如實履約( 321140013111號簽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一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營運期屆滿5年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合法登記或立案之廠商(營業項目列有「觀光、旅遊、飯店經營、旅館經營、餐館業、餐飲、食品、飲料等」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 5、票據信用證明。 6、電子領標憑據。 7、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請另單獨包封)。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細則第64條之2辦理,評分及格最高標,第二階段審查會時間於資格審查結束後通知廠商。 二. 開標日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三. 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四. 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請單獨包封。 五. 本案採總價決標,租賃期限5年,契約價金不低於新臺幣98萬6,635元整。 六. 本案為第6次公開招標。 七.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承辦人:郭姵吟,電話:03-4572105分機2384。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3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郭姵吟(業務主辦)/王湘婷(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3)4572105#2384/2601
機關代碼
3.80.53
單位名稱
農經課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聯絡人
郭姵吟(業務主辦)/王湘婷(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3)4572105#2384/2601
傳真號碼
(03)4577043
電子郵件信箱
10010798@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契約期滿,乙方欲繼續使用者,經機關評鑑良好,機關保留同意原廠商續約的權利。 (2) 前項續約期間為4年,以原契約條件續約,並以1次為限。 (3) 後續擴充金額預估為新臺幣78萬9,308元。(續約係以原契約價金核算權利金,如果決標金額高於98萬6,635元,則後續擴充金額高於78萬9,308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6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5/12 17:00
開標時間
114/05/13 09:3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三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如期如實履約( 321140013111號簽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一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營運期屆滿5年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合法登記或立案之廠商(營業項目列有「觀光、旅遊、飯店經營、旅館經營、餐館業、餐飲、食品、飲料等」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 5、票據信用證明。 6、電子領標憑據。 7、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請另單獨包封)。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細則第64條之2辦理,評分及格最高標,第二階段審查會時間於資格審查結束後通知廠商。 二. 開標日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三. 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四. 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請單獨包封。 五. 本案採總價決標,租賃期限5年,契約價金不低於新臺幣98萬6,635元整。 六. 本案為第6次公開招標。 七.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承辦人:郭姵吟,電話:03-4572105分機2384。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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