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111B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平鎮區道路排水及其附屬設施機動養護改善工程(東、西區開口合約)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決標日:110/01/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33,960,000
原始預算
$ 38,467,644
底價金額
$ 34,380,000
決標折數
98.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德恩(工程主辦)/王湘婷(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3)4572105#2332/2601
機關代碼 3.80.53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聯絡人 陳德恩(工程主辦)/王湘婷(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3)4572105#2332/2601
傳真號碼 (03)4577043
電子郵件信箱 10010798@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標餘款為增購上限;後續擴充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2/07
原公告日 109/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14 17:00
開標時間 109/12/15 09:1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三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6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一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丙等營造業(含)以上或相關行業。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 5、票據信用證明。 6、丙等營造業(含)以上或相關行業。(營造業請檢附營造業登記證)。 7、有效公會會員證(如廠商登記所在地未設置同業公會者,應另檢附加入當地縣(市)工業或同業公會或法律規定公會之會員證)。 8、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9、電子領標憑據。 10、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請另單獨包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細則第64條之2辦理,第二階段審查會時間於資格審查結束後通知廠商。 二. 開標日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三. 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四. 本案為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其決標程序如下: 採評分及格最低標且依序開標(先東區再西區),東區得標廠商則西區不予開標。 五. 包封方式:無論投標幾項請將證件封及標單封裝入該項大標封再一併裝入大外標封內(無需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採購法規定時即得開標),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則請單獨包封。 六. 保固期:保固1年。 七. 付款方式:詳契約。 八. 本案為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48條規定,第1次開標須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 九.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承辦人:陳德恩,電話:03-4572105分機2332。 十. 1091204修正投標文件(增加東、西區空白標單XML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0年度平鎮區道路排水及其附屬設施機動養護改善工程(東區開口合約)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9,233,822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10年度平鎮區道路排水及其附屬設施機動養護改善工程(西區開口合約)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德恩(工程主辦)/王湘婷(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3)4572105#2332/2601
機關代碼
3.80.53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聯絡人
陳德恩(工程主辦)/王湘婷(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3)4572105#2332/2601
傳真號碼
(03)4577043
電子郵件信箱
10010798@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標餘款為增購上限;後續擴充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2/07
原公告日
109/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2/14 17:00
開標時間
109/12/15 09:1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三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6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一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丙等營造業(含)以上或相關行業。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4、納稅證明文件。 5、票據信用證明。 6、丙等營造業(含)以上或相關行業。(營造業請檢附營造業登記證)。 7、有效公會會員證(如廠商登記所在地未設置同業公會者,應另檢附加入當地縣(市)工業或同業公會或法律規定公會之會員證)。 8、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9、電子領標憑據。 10、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請另單獨包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細則第64條之2辦理,第二階段審查會時間於資格審查結束後通知廠商。 二. 開標日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三. 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四. 本案為複數決標並採分項決標,其決標程序如下: 採評分及格最低標且依序開標(先東區再西區),東區得標廠商則西區不予開標。 五. 包封方式:無論投標幾項請將證件封及標單封裝入該項大標封再一併裝入大外標封內(無需於大外標封標示投標項次,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採購法規定時即得開標),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則請單獨包封。 六. 保固期:保固1年。 七. 付款方式:詳契約。 八. 本案為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48條規定,第1次開標須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 九. 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承辦人:陳德恩,電話:03-4572105分機2332。 十. 1091204修正投標文件(增加東、西區空白標單XML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0年度平鎮區道路排水及其附屬設施機動養護改善工程(東區開口合約)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9,233,822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10年度平鎮區道路排水及其附屬設施機動養護改善工程(西區開口合約)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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