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104B2 已決標公告

山仔頂圖書分館興建工程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決標日:107/09/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昱銘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9,300,000
原始預算
$ 80,325,668
底價金額
$ 79,3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2601/工務課2302
聯絡電話 (03)4572105#2601
機關代碼 3.80.53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聯絡人 秘書室2601/工務課2302
聯絡電話 (03)4572105#2601
傳真號碼 (03)4577043
電子郵件信箱 10010213@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8,271,599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標餘款為增購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9/11
原公告日 107/08/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9/17 17:00
開標時間 107/09/18 09: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9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單獨或共同投標廠商之組合應符合下列4項基本資格: (1) 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 乙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3) 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4) 丙等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細則第64條之2辦理,第二階段審查會時間於資格審查結束後通知廠商。 二. 開標日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三. 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四. 服務建議書1式10份送3樓秘書室。 五. 保固期:結構物保固5年,非結構物保固2年。 六. 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後,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 七.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廠商減價時未到場或未帶公司大小章視同放棄減價機會。 八. 本案聯絡人:范昌健;電話:03-4572105分機2302 九.本案預算部分使用本所108年度預算新臺幣約1,500萬元整,因108年度預算尚未議會審議通過,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刪減,廠商不得據以求償。 ※更正公告本案之空白標單:甲直接工程-壹建築工程-九景觀工程-(三十)植黃金露花、(三十一)植矮仙丹增加標示高度規範。(內容詳如標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2601/工務課2302
聯絡電話
(03)4572105#2601
機關代碼
3.80.53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聯絡人
秘書室2601/工務課2302
聯絡電話
(03)4572105#2601
傳真號碼
(03)4577043
電子郵件信箱
10010213@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8,271,599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標餘款為增購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9/11
原公告日
107/08/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9/17 17:00
開標時間
107/09/18 09: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9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單獨或共同投標廠商之組合應符合下列4項基本資格: (1) 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 乙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3) 乙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4) 丙等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細則第64條之2辦理,第二階段審查會時間於資格審查結束後通知廠商。 二. 開標日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三. 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四. 服務建議書1式10份送3樓秘書室。 五. 保固期:結構物保固5年,非結構物保固2年。 六. 付款方式:驗收合格後,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 七.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廠商減價時未到場或未帶公司大小章視同放棄減價機會。 八. 本案聯絡人:范昌健;電話:03-4572105分機2302 九.本案預算部分使用本所108年度預算新臺幣約1,500萬元整,因108年度預算尚未議會審議通過,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刪減,廠商不得據以求償。 ※更正公告本案之空白標單:甲直接工程-壹建築工程-九景觀工程-(三十)植黃金露花、(三十一)植矮仙丹增加標示高度規範。(內容詳如標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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