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914B 已決標公告

異域故事館興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案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決標日:105/09/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吳坤曜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00,000
原始預算
$ 7,000,000
底價金額
$ 6,9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慧玲
聯絡電話 (03)4572105#2601
機關代碼 3.80.5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聯絡人 徐慧玲
聯絡電話 (03)4572105#2601
傳真號碼 (03)4577043
電子郵件信箱 10000618@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700,000元,擴充期限至本契約履約完成無待解決事項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09/26
原公告日 105/09/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0/17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8 09: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國內外經政府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納稅證明。 3.標單兼切結書 4.一般證件影本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建築師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評選方式: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辦理。(本案採序位法評分) 二.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三.本案採總建造費用百分比決標(發包工程費概估約為新臺幣1億元整),本案建造費用7.0% 四.付款方式:詳契約 五.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送三樓秘書室。 六.本案屬106年度預算工程,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七.評選時間於資格審查結束後通知廠商。 八.本案聯絡人:范昌健;電話:03-4572105分機2019 九.更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為105.06版(本案聯絡人辦理更正) 十.更正規劃設計需求書(本案聯絡人辦理更正) 十一.新增異域成果報告書(本案聯絡人辦理更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慧玲
聯絡電話
(03)4572105#2601
機關代碼
3.80.5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聯絡人
徐慧玲
聯絡電話
(03)4572105#2601
傳真號碼
(03)4577043
電子郵件信箱
10000618@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700,000元,擴充期限至本契約履約完成無待解決事項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5/09/26
原公告日
105/09/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0/17 17:00
開標時間
105/10/18 09: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國內外經政府立案之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附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納稅證明。 3.標單兼切結書 4.一般證件影本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建築師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評選方式: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辦理。(本案採序位法評分) 二.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三.本案採總建造費用百分比決標(發包工程費概估約為新臺幣1億元整),本案建造費用7.0% 四.付款方式:詳契約 五.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送三樓秘書室。 六.本案屬106年度預算工程,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倘預算遭議會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七.評選時間於資格審查結束後通知廠商。 八.本案聯絡人:范昌健;電話:03-4572105分機2019 九.更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為105.06版(本案聯絡人辦理更正) 十.更正規劃設計需求書(本案聯絡人辦理更正) 十一.新增異域成果報告書(本案聯絡人辦理更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7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