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020073@mail.ty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工本費貳佰元(不收現金),請用郵政劃撥19167059帳號(抬頭中壢區公所) 劃撥時註明《招標文件費》(請務必填寫),再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六樓秘書室購買。2.通訊領取:檢附劃撥收據正本寫妥回郵地址特大信封,並貼妥郵票(同縣市郵資90元,外縣市160元 )寄至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秘書室(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中壢區公所秘書室(中壢區環北路380號6樓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普慶里辦公處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西藥及醫療器材製造、零售、批發、買賣、進出口項目等)2.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3.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4.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總價(含稅)決標。
2.履約地點:中壢區。
3.有關標的業務請聯絡民政課涂美容分機4392。.
4.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3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普慶里辦公處
(桃園市中壢區普慶里中山東路2段323巷41弄76號)。
5.履約保證金:2萬1,000元整。廠商有「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20條 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不予發還。
6.其他規定詳如投標須知、合約書及廠商具領投標資料明細表列文件。
7.簽約日:決標日起10個日曆天內。
8.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9.中壢區公所政風室地址:中壢區環北路三八○號、電話(03)4228331傳真號碼:(03)4265523。
10.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或比減議價時,應依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若無攜帶身分證件者,視同放棄比減議價機會。
☆投標須知補充說明第七條更正,更正部份如下:
七、注意事項:藥品包裝刊載部分廠商所交付藥品須依藥事法第75條規定辦理,不可用額外加工方式(如私自製黏貼標籤)黏貼藥品包裝(或空白紙盒)上。
藥物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應依核准刊載左列事項:
1、廠商名稱及地址。
2、品名及許可證字號。
3、批號。
4、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
5、主要成分含量、用量及用法。
6、主治效能、性能或適應症。
7、副作用、禁忌及其他注意事項。
8、其他依規定應刊載事項。
第1次更正公告:
修正醫藥箱內容物「容量及規格」如下:
1.醫藥收納整理包 (空包):長23cm*寬13cm*高7.5cm或以上;材質:尼龍布或聚酯纖維或牛津布(藥包可收納以下藥品及物品)。
2.防水透氣敷料/中小傷口專用:6*7cm (至少2~7片/盒、包)。
3.防水透氣敷料/中大傷口專用:10*12cm(至少2~5片/盒、包)。
更正電子檔:「02-投標須知補充說明(1017 修)」、「11-急救箱 資格審查表(1017)修」、「廠商報價單(1017修)」,請廠商重新下載後使用,謝謝。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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