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3)3348058#3106;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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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結算驗收前保留增購至預算金額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3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1樓收文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防水工程)。
(二)應附具之文件:(項次1~6放置於證件封內;項次8放置於標單封內;項次7置於外標封內。)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綜合/專業營造業登記證影印本。
3.相關公會會員證影本(於截標時未逾期仍有效者)。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6.電子領標憑據。
7.服務建議書。
8.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正本)。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需求承辦人:秘書室邱小姐,電話:3348058轉3106。
◎本案發包單位秘書室蘇小姐,電話03-3371995分機3108。
◎廠商得標後應繳履約保證金新臺幣40萬元整。
◎開標時間為資格審查時間,簡報及審查評分時間預計於115年8月12日下午2時在本公所3樓第1會議室召開(實際日期時間仍得視情況通知變動)。
其他
一、餘詳閱招標文件,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請廠商逕以電子領標下載。
二、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三、採購稽核監督單位:桃園區公所政風室廉政專線:03-3322172,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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