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TY-047 已決標公告

115~119年度陽明綜合大樓地下停車場及大林社區活動中心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決標日:115/07/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立特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480
原始預算
$ 36,43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1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秘書室鄭先生或工務課邱慧雯小姐
聯絡電話 (03)3346475#3117
機關代碼 3.80.5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聯絡人 秘書室鄭先生或工務課邱慧雯小姐
聯絡電話 (03)3346475#3117
傳真號碼 (03)3367984
電子郵件信箱 wenchi19770105@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至多12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30 12:00
開標時間 115/07/01 09: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3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以廠商標價金額百分之五計算,百位數以下得捨去不計,為押標金金額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約束廠商以免任意棄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約束廠商以免得標後任意棄標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1樓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營運日起算4年期(預計於115年7月21日起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機關收取權利金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合法登記、設立,載有停車場管理等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權利金新臺幣36,430元(營收預計新臺幣571萬716元,營運成本567萬4,286元)。其中權利金36,430元為得標廠商須支付機關之金額,亦為預算金額。雖為固定金額給付,但廠商得以高於36,430元金額報價,妥為規劃於企劃書內,且為評審項目之一。 ◎營運成本及設備及維護更新費用支出為廠商必要之履約項目,詳列於標單項目中,請投標前詳實閱讀考量,勿心存僥倖心理,以免無法確實履約,而遭受罰。 ◎簡報及評審時間暫定115年7月2日14時30分召開(實際日期時間仍得視情況變動)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工務課本採購需求承辦人:工務課邱慧雯小姐,電話:03-3347938、3358794;分機2333。 ◎本案發包單位秘書室鄭先生,電話03-3371995分機3117;傳真 03-3367984。 ◎廠商得標後應繳履約保證金,以契約金額百分之十計算,百位數以下得捨去不計,為履約保證金金額。
其他 一、餘詳閱招標文件,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請廠商逕以電子領標下載。 二、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三、採購稽核監督單位:桃園區公所政風室廉政專線:03-3322172,地址:桃園市縣府路7號。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30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1
聯絡人
秘書室鄭先生或工務課邱慧雯小姐
聯絡電話
(03)3346475#3117
機關代碼
3.80.5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聯絡人
秘書室鄭先生或工務課邱慧雯小姐
聯絡電話
(03)3346475#3117
傳真號碼
(03)3367984
電子郵件信箱
wenchi19770105@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至多12個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6/30 12:00
開標時間
115/07/01 09: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3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以廠商標價金額百分之五計算,百位數以下得捨去不計,為押標金金額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約束廠商以免任意棄標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約束廠商以免得標後任意棄標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1樓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營運日起算4年期(預計於115年7月21日起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機關收取權利金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合法登記、設立,載有停車場管理等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權利金新臺幣36,430元(營收預計新臺幣571萬716元,營運成本567萬4,286元)。其中權利金36,430元為得標廠商須支付機關之金額,亦為預算金額。雖為固定金額給付,但廠商得以高於36,430元金額報價,妥為規劃於企劃書內,且為評審項目之一。 ◎營運成本及設備及維護更新費用支出為廠商必要之履約項目,詳列於標單項目中,請投標前詳實閱讀考量,勿心存僥倖心理,以免無法確實履約,而遭受罰。 ◎簡報及評審時間暫定115年7月2日14時30分召開(實際日期時間仍得視情況變動)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工務課本採購需求承辦人:工務課邱慧雯小姐,電話:03-3347938、3358794;分機2333。 ◎本案發包單位秘書室鄭先生,電話03-3371995分機3117;傳真 03-3367984。 ◎廠商得標後應繳履約保證金,以契約金額百分之十計算,百位數以下得捨去不計,為履約保證金金額。
其他
一、餘詳閱招標文件,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請廠商逕以電子領標下載。 二、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三、採購稽核監督單位:桃園區公所政風室廉政專線:03-3322172,地址:桃園市縣府路7號。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3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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