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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權利,後續擴充期間12個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323萬元,並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為原則。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截止投標
114/11/11 12: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11/12 12: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11/12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11/12 12: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3371995#3107))
開標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桃園區公所3樓第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1樓收文處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合法登記、設立證明文件),載有清潔服務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應附具之文件如下: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電子領標憑據。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6.服務建議書。
其他: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需求承辦人:秘書室邱蕙萱,電話:3348058轉3106。
◎本案發包單位秘書室江小姐,電話03-3371995分機3107;傳真 03-3367984。
◎廠商得標後應繳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0萬元整。
◎上述開標時間為資格審查時間,評選及簡報時間暫定為114年11月13日14時於本公所3樓第1 會議室召開(實際日期時間仍得視情況通知變動)
◎本採購案如115年度預算於審議程序中遭刪減或未獲通過,本公所得按預算刪減之比例,調整預算金額,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因政策變更,終止或解除契約)規定辦理。
一、餘詳閱招標文件,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請廠商逕以電子領標下載。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二、採購監督單位:桃園區公所政風室廉政專線:03-3322172,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三、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