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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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為新臺幣50萬元,並得以原契約條件及以面積換算價金續約核算付款為原則。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3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1樓收文處
履約期限
本案為3年期之案件(113年至115年),於各3年10月31日以前完成三分之一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備註
:
1.廠商資格摘要補充:(1)園藝服務業(A102080)、其他農業類(A199990)、其他林業(A299990)、農林顧問業(I101070)、(2) 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3) 測繪業(EZ08011)、(4)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可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團體、(5)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具備本案專業技術之合法公司之廠商。
2.本案114年及115年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所需經費如經立法機關部分或全部刪減,契約執行範園、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變更、終止或解除契約。
3.開標時間為資格審查時間,簡報及評選時間預計113年3月15日(五)下午2時召開(實際日期時間仍得視情況變動)。
◎工務課本採購需求承辦人:本採購需求承辦人:公園管理課高志華先生,電話:03-3354757、3370934;分機3710。
◎本案發包單位秘書室鄭先生,電話03-3371995分機3117;傳真 03-3367984。
一、餘詳閱招標文件,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請廠商逕以電子領標下載。
二、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三、採購稽核監督單位:桃園區公所政風室廉政專線:03-3322172,地址:桃園市縣府路7號。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