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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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13.50.48.1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本公所3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本公所1樓收文處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 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8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合法設立或登記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 包工業(設立於本市或毗鄰縣市)或室內裝修業。
(二)應附具之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各業所需檢附證件影本:
(1)綜合營造業:
a.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b.有效期限內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土木包工業:
a.土木包工業登記證(限本市或毗鄰之縣、市)。
b.有效期限內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3)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b.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據正本
5.電子領標憑據。
6.標單文件正本(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總表、詳細表)
附加說明
◎本採購需求承辦人:社會課宋佩蒂小姐,電話:03-3390148、3392221;分機1218。
◎本案發包單位秘書室蘇小姐,電話 03-3371995分機3108;傳真 03-3367984。
◎廠商得標後應繳履約保證金新臺幣48萬元整。
其他
一、餘詳閱招標文件,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請廠商逕以電子領標下載。
二、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三、採購稽核監督單位:桃園區公所政風室廉政專線:03-3322172,地址:桃園市縣府路7號。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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