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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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3樓第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1樓收文處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0時至111年12月31日24時止。
廠商資格摘要
經主管機關核准承保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之本國保險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2.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3.納稅證明4.主管機關核發之保險業營業執照。5.保險同業公會會員證6.電子領標憑據。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需求承辦人:農經課劉美琴小姐,電話:3347940、3348058轉1513。
◎本案發包單位秘書室江小姐,電話03-3371995分機3107;傳真 03-3367984。
其他
一、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二、採購稽核監督單位:桃園區公所政風室廉政專線:03-3322172,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三、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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