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016629@mail.ty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在契約範圍內,於工程驗收合格前使用標餘款辦理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桃園區公所3樓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桃園區公所1樓收文處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次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上載有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業、室內裝修(施工)營業項目或載有相關營業項目具備本契約主要事項履約能力之廠商
附加說明
◎本採購需求承辦人 秘書室邱蕙萱03-3348058分機3106
◎本案發包單位秘書室江小姐,電話03-3348058分機3107;傳真 03-3367984。
◎得標後應繳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2萬元整
◎
其他
一、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等文件。
二、請投標廠商自行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三、採購稽核監督單位:桃園區公所政風室廉政專線,電話:(03)3322172,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