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TY-003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桃園市桃園區各里集會所委外清潔維護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決標日:105/11/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崑輝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74,288
原始預算
$ 3,009,000
底價金額
$ 3,000,000
決標折數
95.8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民政課張鈞淵或秘書室詹國泰
聯絡電話 (03)3371995#3113
機關代碼 3.80.5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聯絡人 民政課張鈞淵或秘書室詹國泰
聯絡電話 (03)3371995#3113
傳真號碼 (03)3367984
電子郵件信箱 10010900@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9,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擴充期間至多12個月,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009,000元整,並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為原則。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5 10:00
開標時間 105/11/16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3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1樓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公司或商業登記或其他合法登記、設立,載有清潔服務等相關營業項目或具備本契約主要事項履約能力之廠商。 (二)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切結書。 5.委託代理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亦得於現場交付)。 6.如有其餘應附資料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需求承辦人:民政課張鈞淵先生,電話:03-3353561分機1174。 ◎本案發包單位秘書室詹先生,電話03-3371995分機3113;傳真 03-3367984。 ◎廠商得標後應繳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0萬元整。
其他 一、餘詳閱招標文件,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請廠商逕以電子領標下載。 二、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三、採購稽核監督單位:桃園區公所政風室廉政專線:03-3322172,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5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民政課張鈞淵或秘書室詹國泰
聯絡電話
(03)3371995#3113
機關代碼
3.80.5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聯絡人
民政課張鈞淵或秘書室詹國泰
聯絡電話
(03)3371995#3113
傳真號碼
(03)3367984
電子郵件信箱
10010900@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009,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擴充期間至多12個月,擴充金額為新臺幣3,009,000元整,並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為原則。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5 10:00
開標時間
105/11/16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3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1樓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經公司或商業登記或其他合法登記、設立,載有清潔服務等相關營業項目或具備本契約主要事項履約能力之廠商。 (二)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切結書。 5.委託代理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者,免附;亦得於現場交付)。 6.如有其餘應附資料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需求承辦人:民政課張鈞淵先生,電話:03-3353561分機1174。 ◎本案發包單位秘書室詹先生,電話03-3371995分機3113;傳真 03-3367984。 ◎廠商得標後應繳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0萬元整。
其他
一、餘詳閱招標文件,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請廠商逕以電子領標下載。 二、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三、採購稽核監督單位:桃園區公所政風室廉政專線:03-3322172,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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