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LO-001 已決標公告

桃園區龍山里周邊路燈改善工程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決標日:105/09/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光榮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27,833
原始預算
$ 3,659,791
底價金額
$ 3,600,000
決標折數
81.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公燈課陳明志先生或秘書室鄭先生
聯絡電話 (03)3354757#3708
機關代碼 3.80.5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聯絡人 公燈課陳明志先生或秘書室鄭先生
聯絡電話 (03)3354757#3708
傳真號碼 (03)3367632
電子郵件信箱 80001165@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659,79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所保留後續擴充或增購至預算金額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32.16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
補助金額 2,22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08 10:00
開標時間 105/09/09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本公所3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本公所2樓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上載有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業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等相關營業項目,具備本契約主要事項履約能力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園路燈管理課本採購需求承辦人:公園路燈管理課陳明志先生,電話:03-3354757、3370934;分機3708。 ◎本案發包單位秘書室鄭先生,電話03-3371995分機3117;傳真 03-3367984。 ◎廠商得標後應繳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2萬元整。
其他 一、餘詳閱招標文件,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請廠商逕以電子領標下載。 二、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三、採購稽核監督單位:桃園區公所政風室廉政專線:03-3322172,地址:桃園市縣府路7號。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08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公燈課陳明志先生或秘書室鄭先生
聯絡電話
(03)3354757#3708
機關代碼
3.80.5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聯絡人
公燈課陳明志先生或秘書室鄭先生
聯絡電話
(03)3354757#3708
傳真號碼
(03)3367632
電子郵件信箱
80001165@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659,79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所保留後續擴充或增購至預算金額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32.16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
補助金額
2,22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9/08 10:00
開標時間
105/09/09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本公所3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本公所2樓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上載有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業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等相關營業項目,具備本契約主要事項履約能力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園路燈管理課本採購需求承辦人:公園路燈管理課陳明志先生,電話:03-3354757、3370934;分機3708。 ◎本案發包單位秘書室鄭先生,電話03-3371995分機3117;傳真 03-3367984。 ◎廠商得標後應繳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2萬元整。
其他
一、餘詳閱招標文件,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請廠商逕以電子領標下載。 二、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三、採購稽核監督單位:桃園區公所政風室廉政專線:03-3322172,地址:桃園市縣府路7號。 四、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09/08 10: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