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O-11106 已決標公告

力行樓2、3樓老舊廁所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勞務採購案

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決標日:111/08/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梁正坤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6,837
原始預算
$ 186,837
底價金額
$ 186,837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9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吳成元
聯絡電話 (03)4792604#510
機關代碼 3.80.5.98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上林段418號
聯絡人 吳成元
聯絡電話 (03)4792604#510
傳真號碼 (03)4796720
電子郵件信箱 affairs@m1.lyj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86,837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8/09
原公告日 111/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23 08:30
開標時間 111/08/23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力行樓藝文中心(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上林段41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上林段418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日曆天完成規劃設計工作;監造工程驗收結算完成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其餘詳見招標文件6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2次更正公告變更評審時間為8月25日上午10時、監造計畫應於開工前10日送機關審查逾1日扣監造服務費500元。更正文件:01參考最有利標投標須知、03評審須知、05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1100107、12公有建築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1070331及10外標封等 第1次更正公告變更招標文件06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放寬投標廠商資格為土木技師或建築師資格者,詳見文件內容。 (一) 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投標文件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 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 按採購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7條第1項及採購法第57條第1款之保密規定,爰機關辦理開標、審標(含採購評選委員會審查、議決等評選作業及採行協商措施者)、比價、議價、決標等作業,如涉及廠商投標文件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廠商不得於採購作業現場「自行錄音錄影」。 (四) 履約期間廠商應遵守「桃園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作業要點」規定。 (五)本案截止投標期限111年8月23日上午8時30分,上午9時開標審查廠商資格,111年8月26日上午10時召開評審小組會議,投標廠商請派員至學校簡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23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98
聯絡人
吳成元
聯絡電話
(03)4792604#510
機關代碼
3.80.5.98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上林段418號
聯絡人
吳成元
聯絡電話
(03)4792604#510
傳真號碼
(03)4796720
電子郵件信箱
affairs@m1.lyj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86,837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8/09
原公告日
111/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23 08:30
開標時間
111/08/23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力行樓藝文中心(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上林段41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上林段418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日曆天完成規劃設計工作;監造工程驗收結算完成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其餘詳見招標文件6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第2次更正公告變更評審時間為8月25日上午10時、監造計畫應於開工前10日送機關審查逾1日扣監造服務費500元。更正文件:01參考最有利標投標須知、03評審須知、05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1100107、12公有建築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1070331及10外標封等 第1次更正公告變更招標文件06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放寬投標廠商資格為土木技師或建築師資格者,詳見文件內容。 (一) 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投標文件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 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 按採購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7條第1項及採購法第57條第1款之保密規定,爰機關辦理開標、審標(含採購評選委員會審查、議決等評選作業及採行協商措施者)、比價、議價、決標等作業,如涉及廠商投標文件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廠商不得於採購作業現場「自行錄音錄影」。 (四) 履約期間廠商應遵守「桃園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作業要點」規定。 (五)本案截止投標期限111年8月23日上午8時30分,上午9時開標審查廠商資格,111年8月26日上午10時召開評審小組會議,投標廠商請派員至學校簡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2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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