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201 已決標公告

110學年度第二學期上下學交通車勞務採購案

桃園市立大園國民中學 決標日:111/01/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宥瀧通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476,000
原始預算
$ 7,560,000
底價金額
$ 7,476,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大園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9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組長
聯絡電話 (03)3862029#511
機關代碼 3.80.5.9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園科路400號
聯絡人 羅組長
聯絡電話 (03)3862029#511
傳真號碼 (03)3869643
電子郵件信箱 tk510511@ms9.dyj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園科路4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07 17:00
開標時間 111/02/08 10:10
開標地點 大園國中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合法投標及業務需要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合法投標及業務需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大園國中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2月1日至111年8月26日(以暑假結束日為主)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與本標案相關之業界:如公路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等,或營業項目與本案採購標的相符之相關行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營業項目:應註明與本案相關項目(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應附具之文件:詳本案「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本案110學年度第二學期上下學交通車招標規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大園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9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組長
聯絡電話
(03)3862029#511
機關代碼
3.80.5.9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園科路400號
聯絡人
羅組長
聯絡電話
(03)3862029#511
傳真號碼
(03)3869643
電子郵件信箱
tk510511@ms9.dyj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園科路4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07 17:00
開標時間
111/02/08 10:10
開標地點
大園國中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合法投標及業務需要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合法投標及業務需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大園國中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2月1日至111年8月26日(以暑假結束日為主)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與本標案相關之業界:如公路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等,或營業項目與本案採購標的相符之相關行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營業項目:應註明與本案相關項目(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應附具之文件:詳本案「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本案110學年度第二學期上下學交通車招標規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大園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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