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02 已決標公告

舊校區搬遷勞務採購案

桃園市立大園國民中學 決標日:106/11/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康潔搬家貨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50,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360,000
決標折數
99.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大園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9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組長
聯絡電話 (03)3862029#51
機關代碼 3.80.5.9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聯絡人 張組長
聯絡電話 (03)3862029#51
傳真號碼 (03)3869643
電子郵件信箱 tk510051@ms9.dyj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14 08:30
開標時間 106/11/14 09:10
開標地點 本校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萬5仟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自機關通知開始搬遷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G101061汽車貨運業、IZ06010理貨包裝業、具有搬家、貨運、服務等或與本採購案相關之行業。)。 2.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押標金繳納憑據。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6.納稅證明資料(最近1期之繳款書收執聯或前1期之納稅證明)。 7.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8.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為環保考量及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與「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第七條規定,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 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投標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免費(不含中華電信處理費)。 2.一般投標: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1月14日08時30分止,掛號郵寄或上班時間專人送達至本校總務處【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以郵寄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4.預定決標日期:預定決標日同評選日。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06年11月4日前。 6.本校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 7.開標與評選作業時間 (1)第一階段:民國106年11月14日上午09時10分,進行開標作業。 (2)第二階段:民國106年11月15日上午09時10分,進行評選作業。 8.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不再採用(本案招標文件免工本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大園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4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9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組長
聯絡電話
(03)3862029#51
機關代碼
3.80.5.9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聯絡人
張組長
聯絡電話
(03)3862029#51
傳真號碼
(03)3869643
電子郵件信箱
tk510051@ms9.dyj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14 08:30
開標時間
106/11/14 09:10
開標地點
本校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萬5仟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自機關通知開始搬遷日起30個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G101061汽車貨運業、IZ06010理貨包裝業、具有搬家、貨運、服務等或與本採購案相關之行業。)。 2.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押標金繳納憑據。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6.納稅證明資料(最近1期之繳款書收執聯或前1期之納稅證明)。 7.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 8.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為環保考量及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與「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作業規定」第七條規定,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 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投標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免費(不含中華電信處理費)。 2.一般投標: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1月14日08時30分止,掛號郵寄或上班時間專人送達至本校總務處【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以郵寄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4.預定決標日期:預定決標日同評選日。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06年11月4日前。 6.本校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 7.開標與評選作業時間 (1)第一階段:民國106年11月14日上午09時10分,進行開標作業。 (2)第二階段:民國106年11月15日上午09時10分,進行評選作業。 8.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已電子領標之招標文件及其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不再採用(本案招標文件免工本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大園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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