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f51200@dsjh.ty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111學年度契約價金續約一年(112學年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民權東路2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於截止領標日前且於上班時間內(假日不受理)至本校總務處領取(本校地址為桃園市大溪區民權東路210號),並繳交工本費新台幣貳佰元整。廠商以郵遞方式領取招標文件者,請附工本費現金及回郵信封(B4尺寸以上、貼足限時掛號寄回郵資五十元)並註明本採購案標的名稱。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7/0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民權東路210號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合法設立登記依法納稅,具有履約標的營業項目或履約能力之相關行業廠商(如餐食製造業等),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三)營業納税證明資料
(四)公司信用證明:。
(五)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須在有效期限內)。
(六)其他:請詳閱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招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並經各該單位或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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