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0904-330 已截止

112學年度九年級校外教學參觀

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 公告日:112/03/02 截止日:112/03/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2,862,25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2/03/1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8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鳳英
聯絡電話 (03)3114355#511
機關代碼 3.80.5.87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338桃園市蘆竹區光明路一段123號
聯絡人 張鳳英
聯絡電話 (03)3114355#511
傳真號碼 (03)3220593
電子郵件信箱 gm1029@ms.gmj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13 17:00
開標時間 112/03/14 09:00
開標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光明路一段123號(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拾貳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不履約影響本校學生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不履約影響本校學生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光明路一段123號(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9月18日(星期一)至112年9月28日(星期四)其中連續三天二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旅行業或其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營業項目為旅行業或其他與本案相關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12年9月18日(星期一)至112年9月28日(星期四)其中連續三天二夜(以星期三至星期五或放假前三天為佳)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8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鳳英
聯絡電話
(03)3114355#511
機關代碼
3.80.5.87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338桃園市蘆竹區光明路一段123號
聯絡人
張鳳英
聯絡電話
(03)3114355#511
傳真號碼
(03)3220593
電子郵件信箱
gm1029@ms.gmj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13 17:00
開標時間
112/03/14 09:00
開標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光明路一段123號(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拾貳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不履約影響本校學生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不履約影響本校學生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光明路一段123號(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9月18日(星期一)至112年9月28日(星期四)其中連續三天二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旅行業或其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營業項目為旅行業或其他與本案相關之營業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12年9月18日(星期一)至112年9月28日(星期四)其中連續三天二夜(以星期三至星期五或放假前三天為佳)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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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3/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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