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8桃園市蘆竹區大竹里大竹路國中巷35號
電子郵件信箱
tj510061@mail2.dcjh.ty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本學年度若部分廠商暫停供餐、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本機關得向其他得標廠商依原契約條件後續擴充至暫停供餐之廠商恢復供餐或本機關另行招標決標新廠商止。並得於115學年度結束時,廠商履約狀況良好者,依115學年度契約價金,得保留116學年度後續擴充採購一年、金額新臺幣1,615萬1,600元整之權利(三家廠商為上限之複數決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8027桃園市蘆竹區大竹里大竹路國中巷35號校長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8027桃園市蘆竹區大竹里大竹路國中巷35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日至115學年度第二學期結業日之期間內,以實際供膳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分類 C大類-C199小類、F大類-F101小類、F102小類、F201小類、F501小類、ZZ99999等相關業類,無政府採購法38條或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複數3家最有利標廠商決標,依桃園市學校營養午餐品質升級及實務推動參考指引。
更正:投標須知第二點、本標案名稱:115學年度學校外訂盒(桶)餐暨幼兒園午餐及點心食材供應。投標須知第二十五點、服務建議書1式8份。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15學年度學校外訂盒(桶)餐暨幼兒園午餐及點心食材供應-國中師生部分
品項名稱_2
115學年度學校外訂盒(桶)餐暨幼兒園午餐及點心食材供應-幼兒園生部分
品項名稱_3
115學年度學校外訂盒(桶)餐暨幼兒園午餐及點心食材供應-幼兒園師部分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