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38桃園市蘆竹區大竹村大竹路國中巷35號
電子郵件信箱
y51770@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新台幣陸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862桃園市蘆竹區大竹里大竹路國中巷35號校長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862桃園市蘆竹區大竹里大竹路國中巷35號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分類E大類-E101小類、E102小類、E103小類、ZZ中類等相關業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之遊戲場設備必須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2642「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之相關要求;本採購案之遊戲場鋪面材料必須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2643「遊戲場鋪面材料衝擊吸收性能試驗法」之相關要求。
(2)為確保本採購案之標的物完全符合CNS 12642及CNS 12643國家標準之相關要求,承攬廠商於相關設施完成後,須委請經TAF(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之專業「遊戲場檢驗機構」,根據前項CNS 12642及CNS 12643國家標準之相關要求,執行遊戲場設備(包含遊戲場規劃、遊戲場標示、不適宜遊戲設備、適用年齡、設備材質、設備之扣件、接頭及覆蓋裝置等、設備規格、設備之性能規定等項目)及遊戲場鋪面材料(包含遊戲場鋪面種類、鋪面範圍、鋪面外觀狀態、鋪面材料的衝擊吸收性能等項目)之現場實際安全檢驗工作,並開具檢驗報告書。經公正檢驗機構確認本採購案之遊戲設備及鋪面材料均符合相關規範要求後,始得完成工程驗收。如檢測未能通過,承商須配合修正相關設施內容,並再次送檢測通過為止,所須修改費用及檢測費用,包含在工程款內,不另計價。
(3)執行前項相關圖說審核及現場安全檢驗工作,所衍生之所有費用(包含不合格時須重新覆驗等),均涵蓋於本採購案之工程款中,承攬廠商不得要求另行追加費用。若校方對現場檢驗結果報告有疑慮,得另行委請其他公正檢驗機構重新檢驗,結果合格者其檢驗費用由機關負擔;不合格者由廠商負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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