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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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t110@m2.ymjh.tyc.edu.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11學年度學校外訂餐盒採購」(擴充之期間上限:自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同採購標的物。
得標廠商提供之服務及履約情形良好者,經本校午餐委員會議通過評定為優良廠者,以原契約條件單價及預估數量,得優先續約一年,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33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337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50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337號(事務組)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及代碼為「食品製造業」或有餐館業、餐盒業、團膳業及其他飲食業務之營業項目之公司或行號。應檢附證件為:
一、押標金繳納憑證。
二、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五、完稅證明影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完稅證明)。
六、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影本。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