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mjhs-108008 已決標公告

非營利幼兒園建築物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 決標日:108/06/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林文進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5,000
原始預算
$ 475,293
底價金額
$ 469,000
決標折數
99.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7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文傑
聯絡電話 (03)4782024#513
機關代碼 3.80.5.78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149號
聯絡人 陳文傑
聯絡電話 (03)4782024#513
傳真號碼 (03)4754379
電子郵件信箱 plmzaq1208@m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校保留一次性後續擴充32萬4,214元規劃設計監造服務費之採購權利。(以總工程經費增加500萬元推算之規劃設計監造服務費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475,293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14 17:00
開標時間 108/06/17 13:30
開標地點 本校九年一貫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14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履約起始日起3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不含審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具備承攬本採購案能力,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 (一)若為建築師事務所,須提出建築師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及建築師開業證書;若為工程顧問公司,須提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聘僱之建築師其建築師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78
聯絡人
陳文傑
聯絡電話
(03)4782024#513
機關代碼
3.80.5.78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149號
聯絡人
陳文傑
聯絡電話
(03)4782024#513
傳真號碼
(03)4754379
電子郵件信箱
plmzaq1208@m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校保留一次性後續擴充32萬4,214元規劃設計監造服務費之採購權利。(以總工程經費增加500萬元推算之規劃設計監造服務費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475,293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6/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14 17:00
開標時間
108/06/17 13:30
開標地點
本校九年一貫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校前路14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履約起始日起3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不含審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具備承攬本採購案能力,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 (一)若為建築師事務所,須提出建築師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及建築師開業證書;若為工程顧問公司,須提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聘僱之建築師其建築師證書及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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