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105011 已決標公告

105學年度畢業紀念冊

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 決標日:105/10/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明佳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9,040
原始預算
$ 259,200
底價金額
$ 157,950
決標折數
94.3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7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4 - 附帶於製造業之服務(製造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國華
聯絡電話 (03)3625633#510
機關代碼 3.80.5.77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12號
聯絡人 潘國華
聯絡電話 (03)3625633#510
傳真號碼 (03)3644657
電子郵件信箱 guohwa0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向出納組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4 09:00
開標時間 105/10/14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大成樓3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備之投標文件: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相關業者。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二.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影本(載明投標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以上證件請置入證件封內再置入外標封內,影印本須完整、清晰、足以辨識) 六.出具針對本案授權代表出席開標事務之「授權書」正本。 ※(授權書勿置入外標封內,授權出席代表除攜帶授權書外並攜帶身份證,於開標時當場交付招標機關。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現場,則無需出具上述文件,惟仍需攜帶身份證以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7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國華
聯絡電話
(03)3625633#510
機關代碼
3.80.5.77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12號
聯絡人
潘國華
聯絡電話
(03)3625633#510
傳真號碼
(03)3644657
電子郵件信箱
guohwa0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向出納組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4 09:00
開標時間
105/10/14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大成樓3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1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備之投標文件: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標的相關業者。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二.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影本(載明投標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以上證件請置入證件封內再置入外標封內,影印本須完整、清晰、足以辨識) 六.出具針對本案授權代表出席開標事務之「授權書」正本。 ※(授權書勿置入外標封內,授權出席代表除攜帶授權書外並攜帶身份證,於開標時當場交付招標機關。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現場,則無需出具上述文件,惟仍需攜帶身份證以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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