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D1091201 已決標公告

110學年度新生制服採購

桃園市立八德國民中學 決標日:110/01/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崧貿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04,480
原始預算
$ 1,105,200
底價金額
$ 1,104,48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八德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7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如傑
聯絡電話 (03)3685322#511
機關代碼 3.80.5.7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321號
聯絡人 李如傑
聯絡電話 (03)3685322#511
傳真號碼 (03)3650891
電子郵件信箱 pt511@ptj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同採購標的物。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預計擴充金額為110萬5,200元整,由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者,依110學年度契約價金續約1年。(即增購金額=實際增購之項目及數量給付X110學年度契約單價)(本後續擴充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後續擴充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3 17:00
開標時間 110/01/14 09:00
開標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321號(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321號(本校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8月1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服裝業 2.成衣業…等符合招標需求之廠商,需經政府登記合格,證件齊全且無不良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自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下載。※【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4.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投標須知第59點誤植更正為最有利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八德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1/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76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如傑
聯絡電話
(03)3685322#511
機關代碼
3.80.5.7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321號
聯絡人
李如傑
聯絡電話
(03)3685322#511
傳真號碼
(03)3650891
電子郵件信箱
pt511@ptj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同採購標的物。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預計擴充金額為110萬5,200元整,由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者,依110學年度契約價金續約1年。(即增購金額=實際增購之項目及數量給付X110學年度契約單價)(本後續擴充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本後續擴充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3 17:00
開標時間
110/01/14 09:00
開標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321號(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321號(本校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8月1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服裝業 2.成衣業…等符合招標需求之廠商,需經政府登記合格,證件齊全且無不良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自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下載。※【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4.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投標須知第59點誤植更正為最有利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八德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1/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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