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jh1110805 已決標公告

校舍牆面、天花板油漆粉刷

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決標日:111/08/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彩星油漆工程行、總評分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49,000
原始預算
$ 1,800,000
底價金額
$ 1,795,678
決標折數
97.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7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沈淑娟
聯絡電話 (03)4601407#530
機關代碼 3.80.5.75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168號
聯絡人 沈淑娟
聯絡電話 (03)4601407#530
傳真號碼 (03)4602755
電子郵件信箱 tc064@taj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800,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8/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7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8 08:3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168號(東安國中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保管金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惡意行為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履約過程順利(減少不良廠商惡意行為之情形發生)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總務處(324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訂定履約時程(機關指定開工日起6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參與投標廠商應到現場查看實際了解現況,並詳加核算確實規劃,凡與完成本案所有關連之工作,均應詳加估算在內,實際以現場校方之說明為準,習慣及技術應辦理者,廠商不得以未列項目或其他原因而拒絶或草率辦理。 (二)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 (三)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7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沈淑娟
聯絡電話
(03)4601407#530
機關代碼
3.80.5.75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168號
聯絡人
沈淑娟
聯絡電話
(03)4601407#530
傳真號碼
(03)4602755
電子郵件信箱
tc064@taj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800,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8/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7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8 08:3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168號(東安國中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保管金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惡意行為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履約過程順利(減少不良廠商惡意行為之情形發生)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總務處(324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16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訂定履約時程(機關指定開工日起60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 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參與投標廠商應到現場查看實際了解現況,並詳加核算確實規劃,凡與完成本案所有關連之工作,均應詳加估算在內,實際以現場校方之說明為準,習慣及技術應辦理者,廠商不得以未列項目或其他原因而拒絶或草率辦理。 (二)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 (三)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7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