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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063@tajh.tyc.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市平東路168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具有履約標的營業項目或履約能力之廠商)。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無不良紀錄。應附具文件:
1.一般證件影本:
有效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繳納憑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更正招標公告:
1.增加油漆粉刷發包圖,修改投標須知八十二點(二)
發包圖說補充說明:油漆實際粉刷有扣除窗戶面積。歡迎實際油漆場地現勘。
2.開標時間、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地點不變。
3.請下載新增檔案-油漆粉刷發包圖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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