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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nor@ms.ty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同採購標的物。由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者(經本校主辦單位彙整使用者意見及滿意度調查後,認定服務良好,品質合乎需求),依原契約價金及條件續約1年。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
(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8,100,000 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立平興國民中學保管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3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押標金繳納憑據。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廠商之納稅證明。
(四)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五)符合投標廠商基本資格之政府立案設立或登記之證明。
(六) 廠商之信用證明。
(七)營養師執照影本。
(八)責任保險單影本。
(九) 電子領標憑據。
(十) 切結書1。
(十一) 企劃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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