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PN-001 已決標公告

改善學校花台及地坪修繕等工程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決標日:115/01/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兆遠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67,700
原始預算
$ 1,417,574
底價金額
$ 1,280,000
決標折數
83.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7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淑娟
聯絡電話 (03)4392164#511
機關代碼 3.80.5.73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聯絡人 楊淑娟
聯絡電話 (03)4392164#511
傳真號碼 (03)4392930
電子郵件信箱 ierp1030@mail.pnjh.ty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417,574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14 16:00
開標時間 115/01/15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前棟2樓 會議室(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段34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2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立平南國⺠中學總務處或警衛室(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2段34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基本資格(任一項符合即可):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包⼯業 (⼆)應附具文件: 1.與服務標的相關文件: a.綜合營造業、⼟⽊包⼯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c.承攬⼯程⼿冊(綜合營造業、⼟⽊包⼯業需檢附)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押標⾦繳納憑據 6.領標電⼦憑據序號、投標廠商切結書 7.電⼦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為避免影響師生上課,打除等發出較大噪音之工項 需於假日(學生未上課日)施作,其餘工項得於週一至週日施工(但115年2月15日~2月21日農曆春節期間,禁止施工。)] 2.廠商得標後,合約書請持桃園市政府地⽅稅務局開立之印花稅⼤額憑證繳款書完納印花稅。領合約書正本時,將其印花稅納稅資料提供給本校。 3.廠商於投標前應充分瞭解參與本案應負相關責任(檢附採購法令所規定之相關法律責任事項供參),參與投標廠商於投標後不應以不了解相關責任規定之理由進⾏抗辯;得標廠商於訂約時並應將招標文件所附相關切結書納入。 4.本校為教育單位,請嚴控入校施⼯⼈員⾔⾏舉⽌-不抽菸、飲⽤含酒精飲料、嚼食檳榔或不當⾔語,以免違法及造成學⽣學習負⾯影響。依據菸害防制法,所有施⼯⼈員不得在校園內吸菸、嚼食檳榔,如有違反規定,致學校被訴遭索賠或受罰,廠商應負擔賠償責任。 5.本案須檢(試)驗之項⽬:混凝⼟圓柱試體抗壓強度試驗。 6.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7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淑娟
聯絡電話
(03)4392164#511
機關代碼
3.80.5.73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聯絡人
楊淑娟
聯絡電話
(03)4392164#511
傳真號碼
(03)4392930
電子郵件信箱
ierp1030@mail.pnjh.ty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417,574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14 16:00
開標時間
115/01/15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前棟2樓 會議室(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段34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2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立平南國⺠中學總務處或警衛室(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2段34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廠商基本資格(任一項符合即可):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包⼯業 (⼆)應附具文件: 1.與服務標的相關文件: a.綜合營造業、⼟⽊包⼯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c.承攬⼯程⼿冊(綜合營造業、⼟⽊包⼯業需檢附)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押標⾦繳納憑據 6.領標電⼦憑據序號、投標廠商切結書 7.電⼦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為避免影響師生上課,打除等發出較大噪音之工項
需於假日(學生未上課日)施作,其餘工項得於週一至週日施工(但115年2月15日~2月21日農曆春節期間,禁止施工。)] 2.廠商得標後,合約書請持桃園市政府地⽅稅務局開立之印花稅⼤額憑證繳款書完納印花稅。領合約書正本時,將其印花稅納稅資料提供給本校。 3.廠商於投標前應充分瞭解參與本案應負相關責任(檢附採購法令所規定之相關法律責任事項供參),參與投標廠商於投標後不應以不了解相關責任規定之理由進⾏抗辯;得標廠商於訂約時並應將招標文件所附相關切結書納入。 4.本校為教育單位,請嚴控入校施⼯⼈員⾔⾏舉⽌-不抽菸、飲⽤含酒精飲料、嚼食檳榔或不當⾔語,以免違法及造成學⽣學習負⾯影響。依據菸害防制法,所有施⼯⼈員不得在校園內吸菸、嚼食檳榔,如有違反規定,致學校被訴遭索賠或受罰,廠商應負擔賠償責任。 5.本案須檢(試)驗之項⽬:混凝⼟圓柱試體抗壓強度試驗。 6.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照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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