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電子郵件信箱
master680531@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前棟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總務處或警衛室(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2段340號)
履約期限
除教育訓練於114年9月19日以前完成外,其餘於114年8月31日以前完成(詳契約書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與本採購相關之業者,或營業項目與本案採購標的相符之相關行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採固定費用181萬5,000元整(每台固定單價8萬2,500元,共22台)。
2.招標相關期程:
(1)截止收件:114年8月6日(三)下午16時00分0秒
(2)開標日期:114年8月7日(四)上午10時
(3)評選時間:114年8月8日(五)下午13時30分
3.相關保證金額度、履約標的及履約期限:
(1)押標金:5萬4,000元。
(2)履約保證金:5萬4,000元。
(3)保固金:5萬4,000元。
(4)履約期限:
a.廠商應於114年08月31日(含)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 平南國中 (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並完成「需求規格及施作說明」內二、配合事項(二)整理施工配合事項。
b.廠商應於114年09月19日(含)以前完成「需求規格及施作說明」內二、配合事項(三)教育訓練。
(5)施做位置:詳招標文件-12.需求規格及施作說明。
4.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與本採購相關之業者,或營業項目與本案採購標的相符之相關行業。如:(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等等。需經政府登記合格,證件齊全,具合格證件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5.應附具之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
a.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 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b.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c.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d.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營業事業所得稅者,應繳交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4)押標金:新台幣5萬4,000元整。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服務建議書:乙式6份,電子檔資料1份得標後繳交。
(7)電子領標憑據。
a.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b.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c.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d.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遭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評領標憑據。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