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電子郵件信箱
master680531@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前棟2樓會議室(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總務處或警衛室(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2段340號)
履約期限
應於113年6月8日開工,並限期於113年8月28日(含)以前竣工,(6月27日、28日為本校第三次段考,為免影響學生考試,禁止廠商施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項目不受物價變動之影響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基本資格(任一項符合即可):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土木包工業
3.室內裝修業
4.其他與本採購性質相符,並經政府核准設立之相關行業
二、應附具文件:
1.與服務標的相關文件:
a.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業或其他與本採購性質相符,並經政府核准設立之相關行業: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b.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無則免)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5.押標金繳納憑據:新臺幣15萬元整
6.服務建議書:1式7份。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截止投標:113年05月14日(二)16時00分0秒以前
2.開標(資格審查)時間:113年05月15日(三)上午09時00分。
3.審查會議時間:113年05月16日(四)上午09時00分
4.開價格標時間:113年05月16日(四)上午11時00分(暫訂,實際時間視審查會議進行時間,據以決定提前或延後)
5.以上時間,如因故人事行政局宣布開標日為不上班日,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同時間同地點舉行。
6.押標金:15萬元整
其他:為避免影響師生上課,拆除等發出較大噪音之工項(如既有廁所洗手台、地坪墊高處、磁磚、磚牆、大小便斗、設備、管道煎、隔間、搗擺、門窗、天花板等敲除…等)需於假日(學生未上課日)施做
8.保固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算保固2年。
9.本案不依物價指數變動情形調整工程款。
10.區緊鄰教學區及住宅區,為確保工區安全、衛生,施工人員嚴禁抽煙、喝酒,請遵守菸害防制法及校內禁菸規範,如有違反規定,致學校被訴遭索賠或受罰,廠商應負擔賠償責任。
11.廠商應確保其所僱用服務於本校之團隊人員無下列情事,如有隱匿經機關查證屬實,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本校得立即不經預告要求廠商更換服務人員,若機關因此遭受損害,廠商需負責賠償機關所受損害: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行為,經認定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且於該管制期間。
(3)經認定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行為或意圖者。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