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電子郵件信箱
yafu3@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 交通部核准之旅行業。
3. 旅行商業同業公會之會員。
4. 最近一期之納稅証明繳款書者。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者。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其餘應附文件詳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1.企劃書一式8份,其餘資料一式一份。
2.押標金繳納憑據(新台幣:5萬元整)。
3.每輛遊覽車之原發照日期均須在實際活動日前推三年內-優先租用年份較新車輛,具有交通監理單位核發之大客車執照且車況良好之營業大客車,31-43人座。
4.行程安排詳各年級補充說明。
5.提出履約能力、供貨能力或過去履約績效實績等相關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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