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PN-004 已決標公告

106學年度新生運動服採購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決標日:106/06/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昕昌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2,800
原始預算
$ 1,154,440
底價金額
$ 1,121,000
決標折數
86.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7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6 - 紗及線, 編織及簇織飾物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珉慧
聯絡電話 (03)4392164#511
機關代碼 3.80.5.73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聯絡人 蘇珉慧
聯絡電話 (03)4392164#511
傳真號碼 (03)4392930
電子郵件信箱 min907@mail2000.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次得標廠商供貨速度與交貨品質列入後續擴充採購考量,如服務與品質符合本校所需,本案得後續擴充採購一年預估金額$1,050,000(以實際繳費人數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03 17:00
開標時間 106/07/04 10: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8/0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8/24,9/22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營業項目需為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中所含之C3紡織工業或F104布疋、衣著、服飾品批發業等、完稅證明(以最近一期內為限)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截止收件:106年07月3日下午17時00分 2.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民國106年7月4日10時0分開標,開標地點:本校前棟2樓會議室。 3.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押標金繳納憑據(新台幣:3萬元整)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詳廠商資格審查表) 7.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詳廠商資格審查表) 8.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9.提出履約能力、供貨能力或過去履約績效實績等相關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7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珉慧
聯絡電話
(03)4392164#511
機關代碼
3.80.5.73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聯絡人
蘇珉慧
聯絡電話
(03)4392164#511
傳真號碼
(03)4392930
電子郵件信箱
min907@mail2000.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次得標廠商供貨速度與交貨品質列入後續擴充採購考量,如服務與品質符合本校所需,本案得後續擴充採購一年預估金額$1,050,000(以實際繳費人數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03 17:00
開標時間
106/07/04 10: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8/0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南勢二段34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投標須知補充說明8/24,9/22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營業項目需為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中所含之C3紡織工業或F104布疋、衣著、服飾品批發業等、完稅證明(以最近一期內為限)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截止收件:106年07月3日下午17時00分 2.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民國106年7月4日10時0分開標,開標地點:本校前棟2樓會議室。 3.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押標金繳納憑據(新台幣:3萬元整)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詳廠商資格審查表) 7.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詳廠商資格審查表) 8.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9.提出履約能力、供貨能力或過去履約績效實績等相關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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