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221 已決標公告

藝能大樓校舍補強工程

桃園市立中壢國民中學 決標日:105/07/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欣揚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30,000
原始預算
$ 5,863,256
底價金額
$ 5,542,000
決標折數
94.3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中壢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7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沅珮
聯絡電話 (03) 4223214 #511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80.5.7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4 桃園市 平鎮區 延平路一段115號
聯絡人 李沅珮
聯絡電話 (03) 4223214 #511
傳真號碼 (03) 4226190
電子郵件信箱 tc51027@cljhs.ty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863,25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80.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5,863,25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7/05
原公告日 105/07/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7/11 17:00
開標時間 105/07/12 10: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15號中壢國中二樓校長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9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15號中壢國中總務處事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74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有效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廠商有效之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2.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納稅證明資料(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待之。) 4.廠商提供承做過公家機關耐震補強等相關工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中壢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5/07/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7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沅珮
聯絡電話
(03) 4223214 #511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80.5.7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4 桃園市 平鎮區 延平路一段115號
聯絡人
李沅珮
聯絡電話
(03) 4223214 #511
傳真號碼
(03) 4226190
電子郵件信箱
tc51027@cljhs.ty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863,25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80.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5,863,25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7/05
原公告日
105/07/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07/11 17:00
開標時間
105/07/12 10: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15號中壢國中二樓校長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9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15號中壢國中總務處事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74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有效之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廠商有效之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2.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納稅證明資料(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待之。) 4.廠商提供承做過公家機關耐震補強等相關工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中壢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5/07/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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