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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標餘款額度內辦理後續擴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功能:本案所需規劃空間位於專科大樓一樓,提供學生於課餘時間進行自主學習,具有自動劃位系統之多元自主學習與閱讀的環境空間。輔以電腦與網路,提供師生討論或利用網路教學平台。
2.效益: 本案新建工程將增加本校自主學習空間,增進充實(增廣)/補強性教學之面相,達到適性發展,拔尖扶弱之目的。
3.標準:關於K書中心新建規劃區分為內部空間與外部討論區,內部空間之設施設計,必須至少有92個含插座與網路之閱讀座位,桌椅考量舒適符合人體工學並有置放書包空間及採光充足、空調舒適、符合閱讀之標準;另電腦討論空間,需布置網路線及至少六部可上網的座位;K書中心門禁可依識別卡預約與管控出入。外部討論區需有桌椅配置,美化與K書中心相關之氛圍。
4.品質或特性:本案採統包工程,期望結合設計與施工,讓廠商工作介面可整合為一,減少施工設計及工程發包時間,縮短工期,並達到較優之施工品質,以配合108學年度新課綱之實施與學習空間之延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3樓第4會議室(桃園市中壢區成章四街12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320桃園市中壢區成章四街120號1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1.施工廠商:政府核准登記合格土木包工業、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具備室內裝修專業施工之室內裝修業者。
2.設計廠商:建築師事務所或具備室內裝修專業設計之室內裝修業者。
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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