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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結束前1個月,由總務處就廠商服務品質辦理綜合審查評分之平均分數需達80分以上,方由機關決定是否後續擴充(即達80分以上,如本校政策變更也可能不辦理擴充)。期間:1年、最高採購額度為新臺幣4,799,867元整,擴充項目及價金仍需召開議價會議決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請至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現金。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8號行政大樓3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8號行政大樓2樓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須登記為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並檢附登記執照影本1份。
(二)投標廠商公司設立地點須在桃園市桃園區內者,或投標廠商公司設立地點不在桃園市桃園區內者,請檢附切結書切結得標後,將於桃園市桃園區內設立服務據點就近服務本校,如得標後未依約設立服務據點,按違約處理,校方得沒收得標廠商所繳存之履約保證金,並解除契約。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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