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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8年7月4日至7月6日由本校學務處依實際使用情形、數量依契約單價與得標廠商隨時保持聯繫增減數量,仍以實際使用數量辦理結算。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立陽明高級中等學校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8號行政大樓3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8號行政大樓2樓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一.交通部核發之旅館業營業執照
二.營利事業登記(營業項目與本案有關者)
三.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四.住宿飯店:1、營利事業登記.2、最近一期之消防安全檢查證明。
五.住宿飯店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證明文件:
1.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200萬元。
2.每一事故體傷或死亡:500萬元。
3.每一意外事故財損:500萬元。
4.保險期間內最高累積責任:3,000萬元。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七.委託代理出席使用印章授權書(請於開標前向招標機關提出)
八.企劃書6份(另行封裝)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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