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S004 已決標公告

111學年度九年級戶外教育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 決標日:111/06/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哈妮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26,500
原始預算
$ 2,045,800
底價金額
$ 2,026,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宜樺
聯絡電話 (03)2613299#511
機關代碼 3.80.5.59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
聯絡人 蔡宜樺
聯絡電話 (03)2613299#511
傳真號碼 (03)2623298
電子郵件信箱 evatsai372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向本校出納組洽購為限,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貼足回郵伍拾元之掛號信封,註明招標案號及案名,另附招標文件、圖說費新台幣壹佰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0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1 14: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保管金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降低廠商不投標,提升行政效能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降低廠商不履約,提升行政效能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參閱招標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設立登記或營業登記證明(1.限旅行業 2.如公司登記證明文 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 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 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 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 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 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 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 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證明紀 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 證明等。 (四)交通部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限旅行業 2.公司登記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證明紀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 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履約期限:請參閱招標規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5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宜樺
聯絡電話
(03)2613299#511
機關代碼
3.80.5.59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
聯絡人
蔡宜樺
聯絡電話
(03)2613299#511
傳真號碼
(03)2623298
電子郵件信箱
evatsai372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向本校出納組洽購為限,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貼足回郵伍拾元之掛號信封,註明招標案號及案名,另附招標文件、圖說費新台幣壹佰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0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1 14: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保管金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降低廠商不投標,提升行政效能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降低廠商不履約,提升行政效能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參閱招標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設立登記或營業登記證明(1.限旅行業 2.如公司登記證明文 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 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 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 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 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 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 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 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證明紀 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 證明等。 (四)交通部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限旅行業 2.公司登記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證明紀錄、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 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履約期限:請參閱招標規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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