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G003 已決標公告

110學年度學校午餐委外採購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 決標日:110/07/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沅益食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360,000
原始預算
$ 9,36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5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宜樺
聯絡電話 (03)2613299#511
機關代碼 3.80.5.59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
聯絡人 蔡宜樺
聯絡電話 (03)2613299#511
傳真號碼 (03)2623298
電子郵件信箱 evatsai372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3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同採購標的物,由本校組成委員會評定為優良廠商者,得續約一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向本校出納組洽購為限,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貼足回郵$伍拾元之掛號信封,註明招標案號及案名,另附招標文件、圖說費新台幣壹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02 17:00
開標時間 110/08/03 13: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08.01-111.07.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1.國內登記有案之食品業或餐飲業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含有團膳、伙食包作或食材供應者,具有本採購案履約能力之廠商2.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故「營利事業登記證」文件不得作為本案應附具之「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報統一發票購票証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有效限期內之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5)其餘應附文件詳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5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蔡宜樺
聯絡電話
(03)2613299#511
機關代碼
3.80.5.59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
聯絡人
蔡宜樺
聯絡電話
(03)2613299#511
傳真號碼
(03)2623298
電子郵件信箱
evatsai372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3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同採購標的物,由本校組成委員會評定為優良廠商者,得續約一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向本校出納組洽購為限,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貼足回郵$伍拾元之掛號信封,註明招標案號及案名,另附招標文件、圖說費新台幣壹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02 17:00
開標時間
110/08/03 13: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08.01-111.07.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1.國內登記有案之食品業或餐飲業公司、行號,營業項目含有團膳、伙食包作或食材供應者,具有本採購案履約能力之廠商2.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故「營利事業登記證」文件不得作為本案應附具之「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報統一發票購票証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有效限期內之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5)其餘應附文件詳投標廠商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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