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117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試辦國民中小學自造教育示範中心計畫設備採購案

桃園市立建國國民中學 決標日:106/11/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股一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00,000
原始預算
$ 3,149,288
底價金額
$ 3,1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建國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5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2 - 工具機, 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威廷
聯絡電話 (03)3630081#540
機關代碼 3.80.5.54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介新街20號
聯絡人 林威廷
聯絡電話 (03)3630081#540
傳真號碼 (03)3644513
電子郵件信箱 ta540415@mail.ckjh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增購項目:106年度試辦國民中小學自造教育示範中心計畫設備採購案。 (2) 增購期間:雙方同意後期限至107年7月31日。 (3) 內容:擴充項目所需金額上限31萬7,628元,相關日期重新議定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4)無需另繳增購部分履保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253,036元
補助金額_2 896,25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1 08:00
開標時間 106/12/11 09: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介新街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9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介新街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6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校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資格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廠商資格」:具有五金或機械器具等批發零售相關營業項目及裝修工程等相關營業項目(倘投標廠商無裝修工程資格,得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以符合該項目之分包廠商代之。並請於投標時一併提供分包廠商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得標後不得變更此分包廠商。 「檢附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資格(詳如投標須知第66點)。 2.納稅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6點)。 3.信用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6點)。 4.其他: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各項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建國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1 08: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威廷
聯絡電話
(03)3630081#540
機關代碼
3.80.5.54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介新街20號
聯絡人
林威廷
聯絡電話
(03)3630081#540
傳真號碼
(03)3644513
電子郵件信箱
ta540415@mail.ckjh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增購項目:106年度試辦國民中小學自造教育示範中心計畫設備採購案。 (2) 增購期間:雙方同意後期限至107年7月31日。 (3) 內容:擴充項目所需金額上限31萬7,628元,相關日期重新議定後,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4)無需另繳增購部分履保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253,036元
補助金額_2
896,25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11 08:00
開標時間
106/12/11 09: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介新街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新台幣9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介新街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6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校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資格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廠商資格」:具有五金或機械器具等批發零售相關營業項目及裝修工程等相關營業項目(倘投標廠商無裝修工程資格,得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以符合該項目之分包廠商代之。並請於投標時一併提供分包廠商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得標後不得變更此分包廠商。 「檢附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資格(詳如投標須知第66點)。 2.納稅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6點)。 3.信用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6點)。 4.其他: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各項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建國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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