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101 已決標公告

110學年度9年級學生校外教學參觀活動

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決標日:109/11/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遠創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31,100
原始預算
$ 2,173,300
底價金額
$ 2,131,1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方運昌
聯絡電話 (03)3552776#510
機關代碼 3.80.5.5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
聯絡人 方運昌
聯絡電話 (03)3552776#510
傳真號碼 (03)3562105
電子郵件信箱 ta530033@mail.wcjh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16 17:00
開標時間 109/11/17 09: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9/22-24之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合法設立登記依法納稅,具有履約標的營業項目及履約能力之綜合旅行業或乙種以上旅行業廠商。 (一)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自經濟部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下載。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觀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五)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書。 (六)交通部旅行業執照。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 (八)旅行業責任保險單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預估參加人數:422人(學生約400人、隨行師長約22人),依實際參加人數為準。 2.契約總價按照單價*實際參加人數(隨行老師費用係以學生單價扣除保險項目計算)結算總額。 3.辦理日期(以下時段擇一辦理): 民國110年9月8日至9月10日(週三、四、五)3天2夜。 民國110年9月15日至9月17日(週三、四、五)3天2夜。 民國110年9月22日至9月24日(週三、四、五)3天2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5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方運昌
聯絡電話
(03)3552776#510
機關代碼
3.80.5.5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
聯絡人
方運昌
聯絡電話
(03)3552776#510
傳真號碼
(03)3562105
電子郵件信箱
ta530033@mail.wcjh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16 17:00
開標時間
109/11/17 09: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9/22-24之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合法設立登記依法納稅,具有履約標的營業項目及履約能力之綜合旅行業或乙種以上旅行業廠商。 (一)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自經濟部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下載。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觀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五)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書。 (六)交通部旅行業執照。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 (八)旅行業責任保險單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預估參加人數:422人(學生約400人、隨行師長約22人),依實際參加人數為準。 2.契約總價按照單價*實際參加人數(隨行老師費用係以學生單價扣除保險項目計算)結算總額。 3.辦理日期(以下時段擇一辦理): 民國110年9月8日至9月10日(週三、四、五)3天2夜。 民國110年9月15日至9月17日(週三、四、五)3天2夜。 民國110年9月22日至9月24日(週三、四、五)3天2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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