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131 已決標公告

107學年度新生服裝採購

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決標日:107/02/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61,500
原始預算
$ 1,567,350
底價金額
$ 1,561,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5.5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方運昌
聯絡電話 (03)3552776#510
機關代碼 3.80.5.5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
聯絡人 方運昌
聯絡電話 (03)3552776#510
傳真號碼 (03)3562105
電子郵件信箱 ta530033@mail.wcjh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67,3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金額預估新台幣313萬4,700元整,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財務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同採購標的物,原有契約期滿後,如得標廠商經本校認定服務良好,交貨迅速,品質合乎需求,並評定為優良廠商,得經簽請首長核准後,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後續擴充1年,數量預估108學年度新生450人,單價依原契約金額,預估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156萬7,35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1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2 10: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8月15日前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306010、成衣業_(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d.資料查詢日期。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提供近2年結算驗收證明書(置於企劃書內)。 5.押標金繳納單據。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有效期內公會會員證影本。 (詳如本案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方運昌
聯絡電話
(03)3552776#510
機關代碼
3.80.5.5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
聯絡人
方運昌
聯絡電話
(03)3552776#510
傳真號碼
(03)3562105
電子郵件信箱
ta530033@mail.wcjh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67,3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金額預估新台幣313萬4,700元整,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財務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同採購標的物,原有契約期滿後,如得標廠商經本校認定服務良好,交貨迅速,品質合乎需求,並評定為優良廠商,得經簽請首長核准後,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後續擴充1年,數量預估108學年度新生450人,單價依原契約金額,預估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156萬7,35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1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2 10: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8月15日前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306010、成衣業_(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d.資料查詢日期。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提供近2年結算驗收證明書(置於企劃書內)。 5.押標金繳納單據。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有效期內公會會員證影本。 (詳如本案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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