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a530033@mail.wcjhs.tyc.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忠孝樓3樓課發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土木包工業;或丙級(含)以上營造業廠商;或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無不良紀錄,具有相闗營業項目有能力承包本工程之專業廠商。
(二)廠商應附具的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一般證件影本(土木包工業或丙級含以上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土木包工業或丙級含以上營造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丙級含以上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3.廠商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
4.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5.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之信用證明。(詳如投標須知)
6.押標金繳納憑據。
7.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
詳細內容請參照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