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電子郵件信箱
ym1431@ymhs.tyc.edu.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同採購標的物,由機關認定為優良廠商者,依原契約單價於111年度續約1年。(預估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13,230,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本校總務處(326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20000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110年8月29日起至111年8月28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團膳或餐盒食品製作相關業務)。3000萬產品責任保險、食品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證照、食品餐盒相關公會會員證、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除登記設立證明及信用證明外,尚須檢附證明文件如下說明:
(一)廠商納稅證明。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請確實用印確認)。
二、110年6月16日上午10時10分整資格審查、公開評選會議另行通知資格符合之投標廠商。
三、公開評選取最有利標(序位前3名)辦理決標。評選方式:(A)本案採書面資料審查、廠商簡報及委員詢答方式進行。(B)採序位法,依評選委員評定序位合計數最低3家廠商為得標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