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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38號(本校勤學大樓B1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38號(本校總務處)
履約期限
(1)男女生廁所暨淋浴間整修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115年8月28日以前竣工。(2)球場整修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115年11月5日以前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一)基本資格:室內裝修業或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
2-1室內裝修業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
(2)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須為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影本
2-2綜合營造業
(1)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3)承攬工程手冊(至少含有印鑑卡)影本
3.押標金繳納憑據
4.納稅證明資料影本(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5.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填妥、用印)
6.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7.採購標單(兼切結書)(須填妥、用印)
8.電子領標憑據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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