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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得標廠商履約表現良好,經本校相關委員會會議通過評定為優良廠商者,得以議價方式辦理後續擴充1年,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1,560萬元整,採購金額為新臺幣3,120萬元整,後續擴充期限至115年2月底前,惟需以師生實際訂餐總價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本校勤學大樓B1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2/2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本校總務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基本資格:依法設立之公司,其營業項目與本採購案相關之廠商,如: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F501060餐館業等。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押標金繳納憑證
3、電子領標憑據。
4、服務企劃書6份。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開標(資格標):113年1月4日上午9時30分。(地點:本校勤學大樓B1會議室)二、評選會:113年1月5日上午9時30分。(地點:本校勤學大樓B1會議室)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3年度學校午餐外訂盒(桶)餐採購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