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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勤學大樓B1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保管金專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1/29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60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學校(指定場所)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 廠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 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四) 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繳納證明。(不及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者得以相關文件代之)
(五) 押標金繳納憑據
(六) 切結書(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七) 廠商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請列印提供)
附加說明
一、變更內容如下:
(一)原來規格內容:(原有標價清單項次A 1)
原有過濾設備拆除工程及運棄
(二)變更後規格內容:(更正後標價清單項次A 1)
新增附註:
原有過濾設備拆除後點交本校,除設備本身外之管線等零件需運棄
二、本案原開標日112年11月3日上午10時調整至112年11月8日 上午10時。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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