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pur@tysh.ty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項目:本案相關工作項目及後續裝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2)擴充金額:預估經費為新臺幣725,000元整(工程總經費預估為新臺幣10,000,000元整),以實際需求為主,後續擴充採議價方式辦理。
(3)擴充期間: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訓輔大樓二樓會議室(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取得使用執照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
(二)應檢附之文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有效期間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3.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工程及技術服務廠商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4.押標金繳納憑據
5.投標廠商聲明書(請填妥用印)。
6.採購標單兼切結書(請填妥用印)。
7.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評選時間與地點
另行通知。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