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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訓輔大樓二樓會議室(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萬元整。(抬頭請寫: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於開工日起50日曆天內完工。(學校活動及考試無法施工因素已考量,不另增加工期,施工期間不得影響學生上課,須配合本校6月28日校務會議當日不能施工,且五樓會議座椅部分,須全部未施作,或全部已施作完成。)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電氣承裝業。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繳納證明。(不及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者得以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填妥、用印)
(4) 押標金繳納憑據
(5)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投標階段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6)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須填妥、用印)
*標單(含總表、詳細表及單價分析表)可不檢附,投標標價以採購標單兼切結書為主。
*本工程須設公共工程合格品管人員並提送施工及品質計畫書予設計監造單位及業主審查。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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