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22-1 已決標公告

誠樸樓及裕舜樓武勇樓走廊鋼構除鏽油漆工程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軍昱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2,000
原始預算
$ 661,588
底價金額
$ 492,500
決標折數
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代碼 3.80.5.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3 - 油漆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貴銀
聯絡電話 (03)4792829#168
機關代碼 3.80.5.2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155號
聯絡人 李貴銀
聯絡電話 (03)4792829#168
傳真號碼 (03)4798594
電子郵件信箱 yin1121@ltsh.tyc.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10-22-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0/08/26
原公告日 110/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31 17:00
開標時間 110/09/01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鐸聲樓3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155號(總務處或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7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列有「油漆工程業」,並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或工商行號,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有機溶劑作業主管證」,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一般證件影本: *油漆工程業:(1)廠商設立證明文件(2)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3)有機溶劑作業主管證。 *土木包工業:(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3)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有機溶劑作業主管證。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2)丙級以上(含)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承攬手冊影本。(4)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有機溶劑作業主管證。 2、廠商之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工程標單用印(含總表、詳細表)。 5.切結書1 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 7.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 8.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9.領標電子憑據序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 51 條、第 53 條、第 54 條或第 57 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與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1.更正招標文件:空白工程標單-明細表數量 **2.截 標 期 限:110年08月31日17時00分止 開 標 日 期:110年09月01日上午9時0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3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貴銀
聯絡電話
(03)4792829#168
機關代碼
3.80.5.2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155號
聯絡人
李貴銀
聯絡電話
(03)4792829#168
傳真號碼
(03)4798594
電子郵件信箱
yin1121@ltsh.tyc.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10-22-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0/08/26
原公告日
110/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31 17:00
開標時間
110/09/01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鐸聲樓3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155號(總務處或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7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列有「油漆工程業」,並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或工商行號,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有機溶劑作業主管證」,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一般證件影本: *油漆工程業:(1)廠商設立證明文件(2)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3)有機溶劑作業主管證。 *土木包工業:(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3)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有機溶劑作業主管證。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1)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2)丙級以上(含)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承攬手冊影本。(4)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有機溶劑作業主管證。 2、廠商之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工程標單用印(含總表、詳細表)。 5.切結書1 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 7.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模單。 8.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9.領標電子憑據序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 51 條、第 53 條、第 54 條或第 57 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與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1.更正招標文件:空白工程標單-明細表數量 **2.截 標 期 限:110年08月31日17時00分止 開 標 日 期:110年09月01日上午9時00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龍潭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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